广元市、巴中市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变更苍溪至巴中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和招投标方式的请示》(广发改〔2020〕257号)收悉。
为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支持川陕革命老区发展,带动地方脱贫攻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委于2019年2月核准批复苍溪至巴中高速公路(川发改基础〔2019〕85号),项目按BOT方式实施,项目法人暂由广元市交通运输局担任。
广元市、巴中市依法确定了社会资本方: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社会资本方于2019年9月组建了项目公司四川成绵苍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养护管理等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为规范项目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同意苍溪至巴中高速公路项目法人由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变更为四川成绵苍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项目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招标投标规定,同意由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自行建设。具体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变更附后。
接此批复后,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其余内容均按原核准批复(川发改基础〔2019〕85号)执行,请你们做好变更后相关工作的衔接和完善。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