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无障碍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发改工作 / 经济体制改革 /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率先完成股份制改造工作
发布日期:2021-01-29 信息来源: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128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完成30%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所持股份由70%进一步降低至40%,其余发电企业、省直电力企业(地方电网)、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四大类18家股东持股比例增加至60%,标志着四川在国家电网经营区内率先完成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工作。实施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是推进电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的重要举措,通过引入发电、售电、用户等不同行业的股东单位,照顾所有类型电力市场交易主体的合理诉求和利益,有利于电力交易中心更加独立公平运行,对于深化电力市场建设、扩大电量交易规模、理顺电价形成机制、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是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制定《四川电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方案》,明确了电力交易中心股权优化方案、行业监管体系建设等重要任务。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指导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按照股份制改造两步走思路,于2020628日完成第一阶段股份制改造工作,引入17家投资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发电企业、省直电力企业(地方电网)、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持股比例为70%10%10%5%5%。在完成第一阶段股份制改造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推动四川电力交易中心第二阶段股权优化工作,于20201229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场公开挂牌,2021128日完成30%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署,新引入1家股东,股东数量增至19家,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发电企业、省直电力企业(地方电网)、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持股比例调整为40%25%10%12.5%12.5%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大对四川电力交易中心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市场框架、交易规则和交易品种,持续推进四川电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促进四川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热点排行

相关推荐

回到
顶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