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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地址的函(川发改投资函〔2023〕442号)
发布日期:2023-07-21 信息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变更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地址的函》(川药监函〔2023183号)收悉。根据省工程咨询研究院核查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原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510000-74-01-473351)中,10米法电磁兼容设备安装地址调整至四川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510000-74-01-451580)地址,项目建设地点相应由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变更为温江区永宁街道、公平街道(原永宁镇、公平镇)。

请你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用发挥投资效益。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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