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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厅:
你厅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及驻地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川公函〔2022〕35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及驻地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510000-47-01-451050)初步设计方案。请参考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
二、核定项目总建筑面积2097.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副楼,配套建设停车场、室外警察体训操场、户外涉案财物场所、消防系统、道路及绿化等相关公用附属设施。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27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96万元,基本预备费81万元(具体核定意见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安排70%即1892万元,公安厅负责管理的交警业务经费安排30%即811万元。
三、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建设程序,认真履行项目业主主体责任,依法开展招标活动,严格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及驻地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行业技术审查意见的函》(川建勘设科函〔2023〕721号)控制建设标准和规模,加强全过程监督和概算管理,确保不突破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督促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没有落实安全措施和节能环保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加强项目建设过程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环保技术措施,锁定目标,倒排工期,严格按照国、省有关规定规范施工,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用。
附件:投资概算核定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及驻地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核定概算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1426 |
|
1 |
主体工程 |
894.07 |
|
2 |
室外工程 |
485.26 |
|
3 |
设备及安装工程 |
46.3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196 |
|
1 |
土地费用 |
996.58 |
|
2 |
建设管理费 |
56.37 |
|
3 |
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
2.8 |
|
4 |
勘察设计费 |
45.6 |
|
5 |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
0.5 |
|
6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7.13 |
|
7 |
施工图审查费 |
0.38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核定概算 |
备注 |
8 |
编制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及审核 |
5.13 |
|
9 |
审核竣工结算费 |
7.41 |
|
10 |
工程招标代理费 |
4.82 |
|
11 |
报建费 |
67.56 |
|
12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1.95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81 |
|
合 计 |
27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