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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108、G550冕宁县泸沽过境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3〕585号)
发布日期:2023-12-22 信息来源:基础设施发展处(长江经济带发展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国道108线、国道G550线冕宁县泸沽过境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凉发改基础〔2023284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G108G550冕宁县泸沽过境段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020-510000-48-01-445621)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法人为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G108起于泸沽镇五一村东南侧,顺接既有G108泸沽至雅安段,沿泸沽镇东南侧新建公路,经东北社区、跨越孙水河,于大春村新建隧道(约1.7公里)经转山咀村、沙尔村,止于安宁村沙子坝,顺接既有G108泸沽至西昌段G550起于泸沽镇东侧,顺接既有G550泸沽至喜德段,经孙水河北岸新建公路,至东北社区附近与新建G108共线约400米后,向西新建公路与原有G108相交,G5京昆高速泸沽互通连接线。

四、项目路线全长约8.6公里,其中一级公路约2.2公里,二级公路约6.4公里。G108新建路线全长约6.9公里,路线起点至桩号K2+198段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下穿铁路段2×10米,分幅下穿);桩号K2+198至路线止点段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G550新建路线全长约2.1公里(包括利用拟新建G108400米),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未尽事宜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

五、估算总投资约4.85亿元。资金来源为拟安排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约1.67亿元(以交通运输厅最终核定为准),其余部分由凉山州财政性资金解决。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按程序报批。

(二)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项目进展情况要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

(三)请项目法人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应在项目开工前办理而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四)加强以桥梁、隧道为重点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深化以桥址、隧址为重点的方案比选及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的处治设计,并做好抗震设计。

(五)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要全过程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建设期内要加强管理,保证施工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细化环境保护相关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七、要落实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积极吸纳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八、请凉山州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坚决防范工程后续建设及运行安全风险,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督促指导项目法人及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应急预案,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130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G108G550冕宁县泸沽过境段改建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重要材料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登记或选择。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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