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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竹至垫江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变更项目法人和招标事项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4〕62号)
发布日期:2024-02-08 信息来源:基础设施发展处(长江经济带发展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变更大竹至垫江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法人及招标基本情况表的请示》(达市交〔2023404号)收悉。

为支撑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升四川省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我委于202293日核准批复大竹至垫江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川发改基础2022493号),项目采用BOT方式建设,项目法人暂由达州市交通运输局担任。

达州市牵头依法确定了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西建工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的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于20232月组建了项目公司四川大垫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养护管理及移交工作。为规范项目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同意大竹至垫江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法人由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变更为四川大垫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项目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单位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招标投标规定,同意由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自行建设。具体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变更附后。

接此批复后,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其余内容均按原核准批复(川发改基础〔2022493号)执行,请你们做好变更后相关工作的衔接和完善,对应完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信息迁移。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25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大竹至垫江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不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重要材料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登记或选择。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                              

                 2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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