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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求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电动观光车收费标准(试行)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2
    信息来源:价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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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增强价格工作透明度,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等文件规定,通过成本调查,结合省内外5A级景区运载服务里程、投资额度、运载服务价格等因素,省发展改革委会拟定了《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电动观光车收费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1012日至1019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价格处蒋青柏

     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

     编:610021

    邮 箱:676050159@qq.com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011

    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电动观光车收费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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