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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电动观光车收费标准(试行)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2 信息来源:价格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为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增强价格工作透明度,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等文件规定,通过成本调查,结合省内外5A级景区运载服务里程、投资额度、运载服务价格等因素,省发展改革委会拟定了《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电动观光车收费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1012日至1019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价格处蒋青柏

 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

 编:610021

邮 箱:676050159@qq.com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011

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电动观光车收费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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