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发改工作 / 社会民生 / 价格处 |
发布日期: |
信息来源:价格处 | 浏览量: | 字体: | 分享到: |
为持续深入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公证营商服务环境,提高公证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公证费用负担,促进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1081号),在广泛征求市(州)和公证机构意见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司法厅研究起草了《关于调整和规范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价格处 蒋青柏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
邮 编:610021
邮 箱:676050159@qq.com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