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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反馈意见,南充市营(山)蓬(安)仪(陇)三县城镇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机组首次并网时间和项目全部机组并网时间和初次公示不一致。
经核实,现将相关项目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8日—11月19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委反映,并具体列举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对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
电话(传真):028-86705890
联系邮箱:549620763@qq.com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