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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节能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节能监督检查年度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列明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和项目名单,部署开展相关工作。《通知》明确了3个专项检查领域、8项重点检查内容、56个重点检查对象,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能效标准落实情况、节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同时,《通知》对开展节能监督检查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对完成时限、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