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5万吨/年磷酸铁锂新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以及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关于报送5万吨/年磷酸铁锂新材料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川工咨成果〔2022〕621号)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203-511133-04-01-924809)。
二、项目达产年能源消耗种类、数量:达产年耗电21215.37万千瓦时、天然气159.77万立方米;新水36.13万立方米(耗能工质,不计入总能耗)。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标准煤当量值28013.75吨、等价值71526.46吨(电当量值、等价值分别按0.1229、0.328千克标准煤/千瓦时计算)。
三、能效水平。项目磷酸铁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电耗分别为560.27kgce/t、4243.07kW·h/t,分别优于《锂电池正极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43/T1591-2019)提出的磷酸铁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电耗先进值565kgce/t、4500 kW·h/t。项目能效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四、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鉴于砂磨机、干燥塔、辊道窑、混批机、除湿机、加热器、空压机、冷水机组、机泵等主要设备耗能占总能耗比重大,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备购置中,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严格落实项目设备选型原则,使用符合能效水平要求的耗能设备,优先采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及其他相关目录中的节能技术、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
(二)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细化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置设计,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发布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15号令),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能耗监测数据接入四川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省级平台。
五、项目用能工艺及设备、能耗品种、建设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或产能规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及电、天然气、煤等主要能源品种消耗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以上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报我委审查。
六、根据《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管理办法》,按照“谁审查、谁验收”的原则,在项目完成综合验收、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单位应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节能审查验收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节能审查验收工作,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七、请乐山市发展改革委按照《乐山市“十四五”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方案》相关内容,严格落实替代项目对本项目的替代量。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八、请省节能监管事务中心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九、本意见仅对项目节能报告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管理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
附件:5万吨/年磷酸铁锂新材料项目基本概况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7日
附件
5万吨/年磷酸铁锂新材料项目基本概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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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万吨/年磷酸铁锂新材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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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四川蜀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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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乐山市马边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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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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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年产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建设磷酸铁锂厂房、综合楼、仓库及机修楼、污水站及固废间、制氮站、110kV变电站、消防泵房及水池等生产及公辅用房,总建筑面积42399.94平方米;购置安装砂磨机、干燥塔、辊道窑、混批机、除湿机、加热器、空压机、冷水机组、机泵等生产及辅助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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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 |
134759.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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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期(年限) |
1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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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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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类型 |
备案(马边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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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项目代码:2203-511133-04-01-924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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