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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能源局权责清单(2021年本

    序号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备注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设定依据

    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问责依据

    追责情形

    及免责情形

    监督方式

    514

    行政

    许可

    石油天然气管道受限制区域施工保护方案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十三条

    石油天然气处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

    028-86705830

    028-86705749

    4404

    行政

    处罚

    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未依法履行管道保护相关义务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十条

    石油天然气处

    1.立案责任:发现或接到举报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行为,以及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时限,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责的情形。

    免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免责的情形。

    监督电话:

    028-86705830

    028-8670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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