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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企业债券发行连续3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表扬!
发布日期:2020-05-14 信息来源:财政金融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09号),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30项予以督查激励通报。其中,包括我省绵阳市在内的全国共10个市(区)在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品种创新与风险防范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区域内企业申请企业债券自2020年起两年内实行“直通车”机制,享受“即报即审”的奖励支持措施。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督查激励工作以来,我省泸州市、成都市、绵阳市先后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表扬,我省成为全国连续三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的两个省份之一。

今年以来,我省加大企业债券申报力度,保持了企业债券工作良好势头。1-4月,四川共有8支企业债券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发行,总规模27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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