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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具体措施》的通知(川发改办产业〔2019〕3号) 
发布日期:2019-01-28 信息来源:产业发展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委机关及省能源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已经2019年第1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 系 人: 产业发展处 林小阳

联系电话: 86705901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127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

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具体措施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829),发展壮大实体经济,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发展壮大五大支柱产业和数字经济,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率先突破

认真落实《省领导联系指导五大支柱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强化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整体合力,推动支柱产业不断壮大、细分领域加快突破、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一)电子信息产业

1.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我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海威华芯、紫光芯片制造等重大项目建设,全力争取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重大生产力布局中体现四川作为。(高技术产业处)

2.进一步完善电子信息上下游产业链。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窗口指导工作,积极协调高通等国际合作项目落地实施。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业领域技术改造专项,配套发展光刻、封装、检测等核心设备和大尺寸硅片、掩膜版等关键材料。(高技术产业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3.加快推进5G研究及商用。加快推动中国移动(成都)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国电信5G应用产业园、联通(成都)5G创新中心建设,支持通信企业开展5G网络规模组网和应用试验,推动天府国际机场5G网络商用示范,协调推动5G在车联网、智慧医疗、智慧物流等领域试点应用。(高技术产业处)

4.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四川省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行动(2018-2020年),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加快推进云锦天府信息枢纽、中国(西部)云计算中心等建设,统筹全省大数据中心布局。推动四川尽快接入国家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高技术产业处)

5.推进北斗导航卫星示范应用。加快实施北斗产业园区创新发展专项行动,推进成都、绵阳等重点地区,在智能公共交通、智慧旅游、城市物流配送、应急救援、公共管理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北斗导航卫星区域及行业示范应用,推动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创新发展。(高技术产业处)

(二)装备制造产业

6.提升航空装备研发制造水平。加强与中国商飞公司、航空工业成飞等衔接,加快推动国产民机运营保障基地、天府机场运营保障基地、中国商飞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成都中心、成都大飞机软件有限公司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大飞机机头研发设计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高技术产业处)

7.加快构建通用航空产业链。牵头推进全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制定实施《四川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动通用航空机场、起降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一批通用航空航空骨干企业,推进通用航空研发制造、无人机试飞、航空教育培训等基地建设,促进研发制造、市场运营、综合保障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建设成都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高技术产业处、基础产业处、产业发展处)

8.支持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加大省预算内产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对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工业机器人等先进技术产业化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协调推进长虹空调智能制造等示范工厂建设,支持智能制造装备在原材料、轻工、电子等行业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处、高技术产业处)

9.积极推进新制式轨道交通示范线建设。编制成都平原城市群轨道交通规划,研究推动新一代中低速磁浮等新制式轨道交通示范应用。(基础产业处)

10.支持轨道交通产业技术突破。支持军民融合前沿引领技术创新,推动西南交大多态耦合轨道交通动模试验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综合交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组织开展新制式轨道交通技术研究。(高技术产业处、产业发展处)

11.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动吉利跑诗达纯电动豪华SUV、四川一汽丰田Avalon等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处)

12.提高汽车产能利用率。充分利用现有产能,通过产能合作、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引入优势品牌,推动产能向优势企业和地区集聚。(产业发展处)

13.完善新能源和智能汽车产业链。协调推进智能网联汽车示范、汽车产业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汽车产业链。大力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动出台加氢站建设投资管理办法,有序推动公共交通、物流专线等运营示范,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处、省能源局电力处、省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处)

(三)食品饮料产业

14.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充分利用中国品牌日等重大活动和平台,加大川酒、川粮(油)、川茶、川药、川菜、川竹等宣传推介力度。(产业发展处、经济贸易处)

15.完善农产品精深加工配套产业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现代服务业等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农产品加工检验检测、第三方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产业。(产业发展处、经济贸易处)

16.加强健康医药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进转化医学研究设施、国家基因检测示范中心、生物医药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研究院建设。积极推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物医药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专项项目实施。(高技术产业处、全面创新改革综合处)

(四)先进材料产业

17.加快推进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全力创建钒钛新材料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推动高炉渣提钛、高端钛锭、海绵钛等重点产业化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处)

18.推进特色优势产品开发应用。协调推进钒钛、稀土、锂、石墨等矿产资源和深加工应用产品开发,提升综合利用和精深加工水平。鼓励玄武岩纤维、石墨烯、碳纤维、口腔医用材料等新材料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处、高技术产业处)

(五)能源化工产业

19.科学布局区域清洁能源产业。制订并牵头实施《四川省清洁能源产业培育方案(2018-2022)》。创新发展绿色用能新模式新业态,培育用电增量,促进清洁能源就近消纳,积极推进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省能源局综合处、省能源局电力处、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20.加快清洁能源重点项目建设。加快白鹤滩、乌东德、双江口、两河口等重大水电项目建设。开工四川水电外送第四回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加快推进康甘、雅安、攀西受限断面输电能力建设。以长宁威远、富顺永川、滇黔北昭通(四川境内)等区块为重点,推进页岩气产能建设。推动中央页岩气开发企业与我省组建合资公司,就地注册,就地缴纳税收,完善企地共享资源开发成果新机制。(省能源局综合处、省能源局电力处、省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处、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21.推进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制订并牵头实施《四川省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方案(2018-2022)》,建立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产业统计体系,研究制定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措施,统筹协调产业链招商。建设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集聚示范区、示范企业,着力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产业基地,形成一批专业特色突出、集聚效应明显、综合竞争力较强的节能环保产业集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产业发展处)

22.深化节能环保产业合作。指导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新,协调解决要素瓶颈制约,深化与三峡集团、中节能集团、亿利资源集团等大型企业合作,推动一批产业化项目在川落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产业发展处)

23.推进绿色化工产业发展。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区域布局要求,推进化工产业布局调整,严格控制传统化工新增产能,支持企业联合重组、淘汰落后、技术改造,大力推进化工产业向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转型发展。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整治和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产业发展处)

(六)数字经济

24.积极争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会同有关方面抓紧编制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创建方案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聚焦四川重点产业和优势领域,实施一批重点示范工程,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先行先试。(高技术产业处)

25.推动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加快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转化医学、高海拔宇宙射线观测站、暗物质等科研数据中心建设,推动科研数据转化应用。加快推进先进微处理器技术、综合交通大数据应用技术、下一代互联网数据处理技术、工业大数据等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积极推动先进计算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四川分中心建设。(高技术产业处)

26.建立数字经济产业地图和重点项目库。编制四川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探索制定全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产业地图。聚焦产业发展短板,以战略性项目、国产替代项目、卡脖子项目等为重点,梳理充实重大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国家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项目支持。(高技术产业处、省经济信息中心)

27.推进试点示范建设。推进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数据资源在城市管理、政府治理和民生服务等领域创新应用。加快推进四川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在教育、旅游、物流、交通等领域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大数据应用重大工程,遴选2—3个市(州)开展特色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高技术产业处、省信用办综合处、省经济信息中心)

28.统筹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快出台《四川省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省级政务云“1+N+N+1”体系,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金审(三期)等重大项目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为突破口,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加快推进国产替代工程,在电子政务领域优先推进国产化软件平台应用。(高技术产业处、省经济信息中心)

29.加强全省数字经济分析评估和交流合作。依托省经济信息中心、四川发展等开展互联网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融合政务数据和互联网大数据资源,构建数字经济统计评估体系。组织开展西部地区和全省市(州)数字经济发展指数研究,定期发布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在川召开全国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大会。(高技术产业处、省经济信息中心)

二、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区域政策和产业政策协同

30.建立完善区域政策和产业政策协同引导机制。研究制订推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的引导政策,推动实现总部在成都、基地在其他市州”“研发设计在成都、转化生产在其他市州的产业互动发展格局。(产业发展处、高技术产业处)

31.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集群发展。组织开展四川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持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谋划建设3—5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优选培育、重点配套及补链、重点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储备一批重点项目。(高技术产业处)

32.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加快推进自贡国家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攀枝花全国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推进泸州市等国家资源枯竭城市和绵竹市等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统筹推进老工业城市、资源型地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动能培育,增强转型发展内生动力。(产业发展处)

33.完善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导向,配合国家有关部委研究制定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适时提出《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四川省贯彻落实意见。(基础产业处)

34.推动园区体制机制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制订出台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建设一批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加快推动园区数字化转型。加快成阿、德阿、成甘、甘眉等飞地园区建设发展,创新飞地园区建设运营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有关县(市)与有关地区发展多形式多层次飞地经济,探索建立行政隶属飞出地的独立运营飞地园区。(国民经济综合处、高技术产业处、民族地区经济处)

三、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协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35.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和创新平台建设。研究出台四川省产业创新中心工作指引,修订出台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构建自主创新体系,培育一批创新实力雄厚的行业龙头企业创建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高技术产业处、全面创新改革综合处)

36.加强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充分发挥已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作用,组织实施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持续提升企业创新综合实力。积极争取国家重大项目资金支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引领产业变革的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研发。(高技术产业处、全面创新改革综合处)

37.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围绕“5+1”现代产业体系战略性领域,着力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建设一批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应用技术创新平台和新型研究机构,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高技术产业处、全面创新改革综合处)

38.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继续争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发展示范区,选择重点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加快建设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集聚发展工程,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推动一批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化项目。认真落实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有关部署,协调推动重大军民融合机场、铁路、公路、港口、物流、仓储等项目建设。(省经济和装备动员办、高技术产业处)

四、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39.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有序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快建设用能权交易和注册登记系统,建立完善交易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清洁生产,落实《四川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发布能耗超标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40.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20年,建设30个以上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全省75%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5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化工、轻工等涉水类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总结推广一批符合四川实际的园区循环化改造模式,为各类园区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转型发展提供示范经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五、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结合,推动产业高水平开放合作

41.积极推进区域合作互动。深化川粤、川浙产业协作,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主动承接广东、浙江产业转移,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区域产业合作。鼓励与东部地区、对口援建省(市)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推进组团式承接产业转移。(省引进外资项目办、民族地区经济处、产业发展处)

42.加大吸引外资力度。积极支持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做好中德、中法等国别合作园区重点发展产业规划,加快集聚一批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外商投资项目。落实川港澳合作周成果,突出川港澳重点合作领域,抓好川港澳合作周已签约项目落地,携手打造一批具有引领性的重大合作项目。协调推进瓴盛科技SoC芯片、中韩LNG发动机研发及制造基地、香港新华集团(眉山)川港合作园等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省引进外资项目办、产业发展处)

43.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实施“1122”工程,确立20个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作用的走出去骨干龙头企业,深化与重点国别在矿产、建材、农业、化工、医药、交通、机械装备、轻工纺织、电子信息等产业领域国际产能合作。统筹相关资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新建、并购、参股等方式走出去,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国际竞争力。充分利用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东盟专项信贷资金,推动优势企业参与东南亚、南亚等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合作。落实省政府与塞内加尔政府《促进国际产能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推动川塞产能合作落地见效。(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产业发展处)

六、完善落实配套政策,打造产业发展一流环境

44.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地方事项地方实施性措施,及时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深入做好负面清单宣传解读工作,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45.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发挥牵头部门统筹职能,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对民营企业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等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协调解决产权保护重点问题,宣传推广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46.进一步加强民间投资综合服务。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分级分类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形成常态化、制度化项目推介机制。(固定资产投资处)

47.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统筹整合省预算内资金,加大对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生产性服务业、重大创新研发平台等重点领域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进口环节税收等税收优惠政策。(产业发展处、高技术产业处、固定资产投资处)

48.加强产业金融对接。协调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省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等作用,倾斜支持在川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县政府统筹财政存量资金和适度新增预算发起设立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高技术产业处、财政金融处)

49.强化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围绕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结合重点地区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加快推进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大力提升全省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不断完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为培养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提供支撑。(就业和收入分配处)

50.加大要素协调保障力度。支持符合全省产业发展方向和区域产业布局要求的重大产业项目列为省重点项目。将电价扶持导向与产业区域布局、产业培育和电量增长结合,落实电解铝、多晶硅等重点产业和大数据、新型电池、电解氢等绿色高载能产业电价支持政策,实施分类施策”“精准扶持加快推进省属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和同价工作。制定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办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促进增量配电网建设和配电业务健康发展。(省重点办、资源和环境价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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