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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开展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的复函(川发改投资函〔2018〕714号)
发布日期:2018-06-08 信息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

你会报来《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关于承担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定工作的请示》(川咨协〔20187号)及所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定工作方案》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同意你会按照《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定工作方案》开展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

二、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制度是推进工程咨询行业自律管理、优化行业服务供给的改革措施,是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执业限制、将工作重心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制度安排,是以市场和用户体现价值、以事后评价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请你会提高认识,认真领会资信评价新定位、新要求,立足于实施行业自律、服务于整个行业,精心组织乙级资信评价工作。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情况及结果于920日前报我委。

三、在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不得超出《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设置其他限制条件,不得设定任何形式的评级数量控制,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

四、在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中,要认真做好政策解释服务工作,及时回应申报单位的质疑和问题反映,接受社会监督。不得违规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

特此函复。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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