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现将《2020年四川省开发区综合评价考核优秀建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0日—6月16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反馈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王文学;联系电话:028-86705857;传真:028-86705861。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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