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评选2018—2019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的通知》(川青联发〔2020〕14号)要求,经21个市(州)发改委和委机关及省能源局各处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各单位自下而上推荐,全省发改系统共有5个集体申报创建2018—2019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
按照评选工作相关规定和回避原则,我委成立了评审小组,并于8月6日组织召开了全省发改系统2018—2019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集中评选会,驻委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全程监督评选过程。
经17位评委现场评分,现将参加集中评选会的申报集体成绩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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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集体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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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处 |
9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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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 |
8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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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崇州市发展改革局经改科 |
8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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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8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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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重大项目推进中心 |
84.46 |
按照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关于推荐备选集体的规定,拟推荐省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处、泸州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成都市崇州市发展改革局经改科、甘孜州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等4个单位为全省发改系统2018—2019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备选集体,其中甘孜州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差额候补集体。
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驻委纪检监察组(86705794)或机关纪委(86705816)反映。
中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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