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网站支持ipv6
  •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本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四川大学与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川发改价格函〔2021〕395号)

    发布时间:2021-05-31
    信息来源:价格处
    字体【
    分享:

    四川大学:

    你校《关于新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教育部对你校与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的批复及教育厅对你校办学收费标准的初审意见,经研究,现对你校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你校与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生学费60000元/生·年。

    二、上述学费标准为国内教育阶段最高限价,其它住宿费、代收代支费用,按四川省教育收费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你校应在招生简章中如实介绍该项目教学和收费的情况,并与学生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学校收费应在学校财务账户内设立中外合作办学专项,收支应分项实行专项核算。同时,应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管理,规范办学。

    五、此标准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政策规定,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5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