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风电开发技术进步,遴选适应四川风能资源特点、地理、气候和建设条件的风电机型,推进风能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根据《四川省普格甘天地二期试验风场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川能源函﹝2019﹞48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愿意参与我省试验风场第二批试验的风电机组制造企业应按《方案》要求,向四川省能源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于2021年2月1日18:00前递交至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1204室。逾期不予受理。
请有意参与者向四川省能源局索取《方案》。本公告由四川省能源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曹光春,联系电话:028-86705014
四川省能源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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