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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金沙江巴塘水电站
发布日期:2017-10-27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新能源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为推进金沙江上游水能资源开发,增加可再生清洁能源供应,10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文核准金沙江巴塘水电站。
  巴塘水电站位于我省甘孜州巴塘县和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该电站以发电为主,装机容量75万千瓦,多年平均年发电量30.04亿千瓦时,总投资为102.63亿元。该电站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按80%和20%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的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
  巴塘水电站是金沙江上游国家核准的第三座水电站,属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开工项目。该电站核准建设对开发利用金沙江上游水电资源,打造国家优质清洁能源基地,实施“西电东送”战略,创建清洁能源示范省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等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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