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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兰铁路绵阳高川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等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18〕196号) 
发布日期:2021-02-05 信息来源:能源局电力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报来《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成兰铁路绵阳高川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等项目核准的请示》(川电发展〔20182号)以及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收件通知书》(项目编号:2018-510000-44-02-262369)收悉。经研究,现将成兰铁路绵阳高川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等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成兰铁路牵引站可靠供电需要,同意成兰铁路绵阳高川、阿坝东北沟、阿坝镇江关、阿坝太平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等4个项目。该项目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6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鼓励类中的电力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电力发展规划。

项目单位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四川省绵阳市、阿坝州。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一)成兰铁路绵阳高川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

本期工程在曲山220千伏变电站站内扩建220千伏出线间隔1回;在桑枣220千伏变电站站内扩建220千伏出线间隔1回。曲山站位于绵阳市北川县曲山镇,桑枣站位于绵阳市安州区桑枣镇。高川牵引站位于绵阳安州区高川乡。

新建桑枣—高川牵引站220千伏单回双分裂线路,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22.8公里,导线截面按2×400mm²设计,全线位于绵阳安州区境内。

新建曲山—高川牵引站220千伏单回双分裂线路,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43.0公里,导线截面按2×400mm²设计,全线位于绵阳安州区、北川县境内。

(二)成兰铁路阿坝东北沟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

本期工程在樊江关220千伏变电站站内扩建220千伏出线间隔1回。樊江关220千伏变电站位于阿坝州松潘县镇江关乡二村。东北沟牵引站位于阿坝州松潘县东北沟村。

新建樊江关—东北沟220千伏单回双分裂线路,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63公里,导线截面按2×400mm²设计,该工程全线位于松潘县境内。

新建川主寺—东北沟220千伏单回双分裂线路,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23公里,导线截面按2×400mm²设计,该工程全线位于松潘县境内。

(三)成兰铁路阿坝州镇江关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

樊江关220千伏变电站镇江关牵引站间隔保护完善工程,樊江关220千伏变电站位于阿坝州松潘县镇江关乡镇江关二村。镇江关牵引站位于阿坝州松潘县南部镇江关乡。

新建樊江关—镇江关牵引站220千伏单回双分裂线路,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5.2公里,导线截面按2×400mm²设计,线路全线位于阿坝州松潘县镇江关境内。该项目为镇江关牵引站主供电源。

新建石大关—镇江关牵引站220千伏单回双分裂线路,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69.0公里,导线截面按2×400mm²设计,全线经过阿坝州茂县的回龙乡、石大关乡、叠溪镇、太平乡及松潘县的镇坪乡、镇江关乡等地界。

(四)成兰铁路阿坝太平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

本期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在樊江关220千伏变电站内扩建,本工程间隔不新征地。樊江关站位于阿坝州松潘县镇江关乡镇江关二村。太平牵引站位于茂县太平乡。

新建石大关—太平牵引站220千伏单回双分裂线路,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44公里,导线截面按2×400mm²设计,全线位于阿坝州茂县境内。

新建樊江关—太平牵引站220千伏单回双分裂线路,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32公里,导线截面按2×400mm²设计,全线位于阿坝州茂县、松潘县境内。

四、项目工程动态总投资57344万元,其中资本金约占25%,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的建设、经营管理、资本金筹措及贷款偿还。

五、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项目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内容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六、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四川省工程咨询院评估意见(川工咨成果〔2018126号),项目技术方案(川电发展〔201724号、川电发展〔2017111号),线路选址意见(绵安规函〔20178号、北住建函〔201758号、松规建住函〔2017141号、茂建住函〔2017126号、松规建住函〔2017140号、松规建住函〔2017142号、茂建住函〔2017127号)、稳评意见(安稳备〔201756号、北稳备〔201745号、松府函〔2017258号、茂府函〔2017153号、茂府函〔2017155号)。

七、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九、工程建设中,绵阳市、阿坝州发展改革委要督促项目业主做好施工组织,严控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工程完工后,委托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组织启动验收。项目投产后,请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1.成兰铁路绵阳高川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等4个项目情况表

附件2.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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