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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31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评标专家的专业分类管理,推动实现专家资源及专家信用信息全国范围内互联共享,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评标专家的专业分类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所有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在库专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以下简称《专业分类标准》(2018版),见附件1)进行专业重新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文档)。
二、报送时间
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
三、报送地点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楼综合政务大厅(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联系电话:86705633。
四、相关要求
1、登录四川省评标专家系统(http://www.sczjk.com),下载并填报《四川省评标专家专业预选申请表》(见附件2)。专业小类按照《专业分类标准》(2018版)填报(可选择1-9个专业),并提供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当场核实后返还)。
2、下载《评标专家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填写后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
3、申报专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请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
4、评标专家应切实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因自身填报信息错误、疏漏等导致无法实现专业调整、抽取等问题自行负责。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评标专家资格。
由于此次专业调整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人数多,为避免提交申报材料时,因人数过多导致排队办理时间过长等情况,建议按照《申报材料递交时间建议表》(附件4)前往办理,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有序开展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