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企业:
为持续推进全省电能替代相关工作,特制定《四川省电能替代推进方案(2022—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四川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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