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 |
信息来源:社会发展处 | 浏览量: | 字体: | 分享到: |
四川省肿瘤医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申请核准四川省肿瘤诊疗中心质子治疗中心项目的请示》(川肿函〔2020〕8号)、《项目申请报告(修订本)》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全省肿瘤治疗水平,形成多样化、综合化的肿瘤治疗体系,更好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按照《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根据《四川省工程咨询院项目评估意见的报告》(川工咨成果〔2020〕390号),同意建设四川省肿瘤诊疗中心(四川省肿瘤医院·四川省第二人民医院天府院区)质子治疗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020-510000-84-02-476892)。
项目单位为:四川省肿瘤医院。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红星路南延线与沈阳路东段交汇处东南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800平方米,包括质子设备用房、配套医疗用房、服务用房及设备用房等,配套建设院内道路、管网、绿化等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36946.89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按规划要求合理布局,使资源的利用更加科学。同时,按照“节能减排、综合利用”的原则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消耗,做好环境保护、医废垃圾处理和生态环境治理的相关措施。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同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附前置文件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0101201600128号)、《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0122201722026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四川省肿瘤医院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审 批 部 门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四川省肿瘤诊疗中心(四川省肿瘤医院·四川省第二人民医院天府院区)质子治疗中心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
公开招标 |
|
委托招标 |
|
|
施 工 |
全部招标 |
|
公开招标 |
|
委托招标 |
|
|
监 理 |
全部招标 |
|
公开招标 |
|
委托招标 |
|
|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
公开招标 |
|
委托招标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
2020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