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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实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川发改社会〔2020〕634号)
发布日期:2020-12-23 信息来源:社会发展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你校报来的《关于审批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实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成信校发〔20203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支持学校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结合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出具的评估意见(川工咨成果〔2020542号)以及四川省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投资估算评审报告(川评审〔202030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所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实训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020-510000-47-01-472255)。

二、项目单位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三、建设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内。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筑面积311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510平方米,主要为实验实训用房;地下建筑面积8637平方米,主要为停车库及设备用房。配套建设道路及场地铺装、绿地及室外管线等附属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46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808万元,其他费用1133万元,预备费用69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足部分学校自筹。

六、建设工期

19个月(不含前期工作)。

七、招标内容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前置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是成都市双流县国土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双国用(2000)字第00722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0122201300293号)

九、其他

(一)请按照中央预算内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建设程序,落实责任,加强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有关建设标准及规范,加强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切实发挥投资效益。

(二)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请按照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要求,根据此批复内容,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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