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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2 信息来源: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8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审核汇总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2119号)要求和我省2018年成本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8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农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夯实基层基础,创新调查方式,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质量和水平,让调查成果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服好务。

二、重点调查任务

(一)高质量完成国家调查任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高效优质完成国家规定的常规、直报、专项调查、成本预测等各项调查任务,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报告分析客观、详实(见附件1)。扎实做好生猪生产成本收益月报调查,逐步建立以规模调查为主的调查体系,准确反映本地生猪生产收益情况,及时预测和判断价格走势。

(二)调整优化省级调查任务。根据全省农业区域布局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水果、茶叶等省级农产品调查工作。省成本调查监审局根据省级常规调查品种目录(见附件2)确定调查点和调查任务。成都、攀枝花、泸州、绵阳、广元、南充、宜宾、达州、巴中、资阳市等10个市要按照确定品种和时间,继续做好部分蔬菜和猪肉等农产品流通环节调查(见附件3)。

(三)支持地方开展特色调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拓展调查范围和领域,适应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模式、规模大小、组织形式等发展变化,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成本及收益调查。请各地将拟开展的特色农产品调查品种,于5月底前报送省成本调查监审局备案。根据大宗农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应急调查,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和措施,为有效实施价格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四)加强成果转化。提高农产品成本调查质量,加强数据分析及趋势研判,及时反映农业生产的问题,全面提高调查报告质量,拓展调查成果转化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提炼转化针对性强的精短专报信息,提高调查成果的采用效率和范围。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以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健全机构、提升队伍能力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支机构稳定、力量充实、队伍专业、程序规范、制度健全、机制优化、手段先进、运转高效的农本调查队伍,加强调查县、调查点、农调户的管理和服务,推动农本调查成果质量和效率迈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完善四级质量控制体系。夯实农产品调查数据质量建设年活动成果,继续加强农本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农产品成本调查业务培训力度。合理调整优化调查户、调查点、调查品种,进一步完善省、市、县+调查户四级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农调户的管理,完善电子档案,稳定农调户队伍。

(三)完善委托审核制度。承担2018年种植意向调查等品种的委托审核任务的市(州)要及早规划,提前部署,督促其他相关市(州)按时报送调查数据和分析材料,审核全省调查数据,并就数据中的异常情况与相关市(州)充分沟通,经核实后审定调查数据,撰写分析报告,完成好所承担的委托任务(见附件3)。

(四)着力创新调查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农产品成本调查网络平台作用,利用现有软件系统,探索推进调查数据采集、处理、传输、存储和发布等信息化建设,创新调查方式,提高数据填报审核、汇总效率。探索开展移动终端APP填报农调数据,有条件的市(州)可试点通过电脑、手机等终端采集和上报数据。探索建立调查户带头人制度,充分发挥优秀农调户的示范作用,带动片区数据质量的提升。

(五)加强考核。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考核办法》(发改办价格〔20142523号)、《四川省成本调查监审工作考核办法》(川发改价格〔2016563号)规定,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接受国家和省的专项考评,省上将按调查任务及时对市州工作进行通报。

联系人:张圆、杨驰

联系电话:0288652283386522058

邮箱地址:scscbd@126.com

附件:1. 2018年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表

2.省级常规调查品种目录

3. 2018年流通环节成本调查任务表

4.2018年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委托及上报时间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425


         四川省关于做好2018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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