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发展总部经济的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及工作指引》(川发改开发〔2023〕577号)要求,我委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经济合作局等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2025年全省总部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州)初审、省级联审、专家评审等环节,择优形成全省总部企业拟推荐认定名单。现将拟推荐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联系电话:028-86705741;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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