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8 |
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
4月12日至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河南许昌召开全国促进民间投资经验交流现场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批示精神,积极推广民间投资增速快、活跃度高、成效明显地方经验做法,推动各地完善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重庆、浙江、福建、陕西、四川5个省(市)作了典型经验发言。
投资司欧鸿司长就不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持续提升民间投资质量和效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民间投资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新时代仍将发挥重要作用。
欧鸿司长就进一步做好今年民间投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强身健体、增强创新能力,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减轻企业成本和负担,加大产权保护力度,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二是大力破除隐性壁垒,使民间资本进得来、能发展。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帮助提升民营企业能力。三是持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效率。整合审批事项、优化职能配置、加快审批效率变革,不断提高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好《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四是抓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升民间投资服务能力。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实际困难,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着力破解亲而不清、清而不亲等问题。
欧鸿司长强调,各地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已出台的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根据国办发〔2017〕79号文等要求,因地制宜,针对本地区民间投资增长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化、细化政策措施。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认识水平,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