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15 |
来源:社会发展处 |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川中医药函〔2018〕26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医教研协同联动、持续发挥我省中医药特色优势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经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8-510000-83-01-312585。
三、项目业主: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筹建处。
四、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与学府路北段交汇处西北角(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内东南角)。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工程用地面积21287.46平方米(约31.78亩),总建筑面积32613平方米,包括新建门急诊住院大楼1栋,建筑面积32363平方米(其中:地上7层,建筑面积26263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中心供氧机房、污水处理机房、生活垃圾房等附属设施250平方米。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9888.79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拟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8000万元(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共同安排),其余资金业主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27个月。
八、项目招投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九、项目建设条件:该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0115201800070号)、土地划转意见(川教函〔2018〕259号)。项目单位需严格执行上述文件和相关法规。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们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并在本批复的投资估算范围内控制投资、限额设计。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建成后做好运行维护确保投资见成效。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