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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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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11日,凉山州政府由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滕中平主持召开全州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州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推进工作进行再部署。会议成立以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罗凉清为组长的凉山州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了《凉山州无电地区电力建设2013年--2015年建设任务和工程质量目标责任书》,同时宣布下发《关于加快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凉府发〔2013〕31号),对相关工作做了细化安排。会议指出,各县市人民政府、有关电力企业分别作为全州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州县市有关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各方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民生优先、民生为重,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会议要求,一要科学编制规划,完善实施方案;二要抓好资金筹集,强化政策支持;三要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四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查考核。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加快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有效解决我州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到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省发改委、省能源局下达的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基本解决我州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紧接11日电视电话会议,11月12日州政府由副秘书长谢立主持召开全州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审查会,对全州2013-2015年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任务所涉及的26项输变电工程(110KV项目1项,35KV及以下项目25项)进行了审查,以现场集中办公方式,对接协调相关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高效办理各项前置要件,由州发改委在各项要件齐备后按省发改委要求完成项目核准或转报核准,并按时上报,以便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会议同时对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光伏独立供电系统的户主台账、集中式电站土地办理、首批户用光伏设备发放仪式筹备等工作进行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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