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30 |
来源:价检局 |
2018年3月,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各项价格举报、投诉、咨询、信访1484件,环比上升1.23%。物业管理行业受理量较上月有所增长,其中小区装修管理费与前期物业管理费成为关注热点,各地应加强政策宣传解释,监督物管公司做好价格公示工作。成都市出租车跨区域运营试点工作业已展开,需持续关注返空费相关投诉。
一、平台总体运行情况
(一)平台举报投诉受理量较上月持平
3月份,全省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各项价格举报、投诉、咨询、信访1484件,环比上升1.23%,同比下降10.98%。其中:价格举报55件,占5.05%,环比下降1.23%;价格投诉75件,占3.71%,环比上升1.46%;价格咨询1353件,占91.17%,环比下降0.30%(见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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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地区分布
平台受理量排名前十的城市占总举报比 97.30%,依次为成都(946件)、泸州(116件)、宜宾(78件)、自贡(76件)、遂宁(52件)、内江(51件)、绵阳(48件)、资阳(41件)、攀枝花(28件)、德阳(8件)(见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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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热点行业分布
3月份平台受理量排名前五的行业分别为:停车收费(469件)、交通运输(206件)、物业管理(151件)、商品零售(117件)、医药(109件)(见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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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假期结束,假日消费热潮逐渐褪去,交通运输、社会服务、酒店住宿、旅游等相关行业的受理量有所下降;与此同时,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医药等行业受理量较上月增长较多(见图四)。3月份开学季教育收费较为平稳,未出现价格投诉大幅增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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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月价格举报热点
(一)小区装修管理费最受关注,前期物管费咨询增多
物业管理受理量较上月有所增长。数据分析发现:商户咨询投诉占行业受理量的17.14%,反映最多的问题为物管代收电费价格远高于电力公司供电价格,占商户咨询投诉量的41.67%。
住户小区咨询投诉中,最受关注的三类收费依次为:装修管理费、物管费、水电费(见图五)。装修管理费受理件中,相关收费标准咨询占65%,反映物业方重复收取费用的投诉占30%,如有业主反映物业方在收取其装修管理费、建渣清运费的基础上,额外收取保温层清运费、拆墙清运费等名目繁多的其他费用。物管费受理件中,物业方未公示收费标准或随意涨价仍然是关注热点;同时本月有业主咨询房屋在空置情况下的前期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该类咨询占物管费相关受理件总量的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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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业主关注的收费热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积极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监督物业公司做好各项收费的价格公示工作,以维护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提前规避可能产生的价费矛盾。
(二)小区停车收费受理量较上月有所增长
3月份,停车收费行业受理量略有增长,增量主要来自小区停车收费。平台数据显示:小区停车收费地域上集中在成都(见表一),所反映问题除常见的咨询收费标准、投诉物业公司未明码标价或未与业主协商擅自涨价外,本月有较多投诉反映小区停车收费较周边小区明显偏高且事先未与业主协商收费标准,该类投诉占到小区停车受理总量的18.75%。
道路停车与停车场停车的受理量及热点问题较上月变化不大。其中道路停车地域上集中在成都、自贡两地,占比分别为63.82%和21.28%;停车场停车地域上集中在成都(见表一)。
表 1 停车收费行业受理量的地域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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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 |
第二位 |
第三位 |
小区停车 |
成都81.01% |
自贡6.33% |
绵阳2.53% |
道路停车 |
成都63.82% |
自贡21.28% |
内江4.96% |
停车场停车 |
成都82.70% |
绵阳3.80% |
攀枝花2.95% |
(三)成都出租车跨区域运营试点,返空费投诉可持续关注
交通运输行业受理量较上月有所下降,其中出租车相关投诉仍然在同类子行业中位居首位,占比达64.08%(见图六)。出租车相关投诉中近九成为咨询返空补贴标准,且出发地和目的地多为机场等客流量集中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成都市五城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双流区巡游出租汽车互通试点工作已于2018年3月20日开始,为期3个月,在此期间,上述区域间出租车来往运营不再收取返空补贴。后期上述区域价格主管部门对政策调整期间出租车返空费的执行情况需持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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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3月平台典型案例
(一)绵阳市涪城区东辰中学超标准收取学费
市民来电反映,其孩子就读于绵阳市涪城区东辰中学,学校收取费用 23000元/学期,但根据发改委规定,学校最高收费为 22000 元/学期,现要求退还多余费用被拒,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经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该校收取初中学生学费为23000元/年/生,超出了《绵市发改收费〔2016〕597号》标准。涪城区价格主管部门责令东辰中学立即整改,并于2018年秋季开学时统一将2016至2017年多收学费在当季应付费中抵扣;同时要求学校立即将多收应退费用的决定告知家长,并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
(二)泸州市泸县玉蟾山风景区收费价格与门票印制价格不一致
有游客反映,其与家人到泸县玉蟾山风景区游玩。景区门口公示门票价格为20元/人,其实际支付40元欲购买两张门票,景区却出具了4张面额为10元的门票,游客据此认为景区存在多收费的可能。经调查,玉蟾山风景区门票执行的是20元/人的标准,由于有的游客符合半票优惠条件,之前分别印制有面额为10元、20元的门票。由于玉蟾山风景区近期正处于移交泸县汇兴公司管理过渡期,之前印制的20元门票已用完,所以暂时用2张10元的门票代替20元门票。泸县价格主管部门要求风景区管理人员及时印制面额与实际收费金额一致的门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