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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用能权交易首批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3-11 信息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20167月,国家确定我省为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地区。根据省政府审定印发的《四川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川用能权办函〔20181号)、《四川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川发改环资规〔201852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加快推进我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以下简称用能权交易)试点工作,经认真研究,并反复征求各方意见,我们确定了我省用能权交易首批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名单。为确保用能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9311-315),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我们。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人: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姚聪德

联系电话: 028-86705850(兼传真)

电子邮箱: scfgwzhc@163.com

附件1:四川省用能权交易首批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附件2:有关说明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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